申請專利時,需要提交文件。當發明人的想法產生了更多的專利,我們可以為這個專利申請多項專利嗎?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一件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項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但是如果我們的發明屬于一般發明構思,可以將兩項以上的發明或者實用新型作為一件申請提出。
同樣,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應當限于一項外觀設計,但同一產品的兩項以上類似外觀設計或者成套銷售或者使用的同一類別產品的兩項以上外觀設計可以作為一件申請提出。所謂成套銷售或者使用的同一類別產品的兩種以上外觀設計,是指所有產品在分類表中屬于同一類別,并且習慣于同時銷售或者使用,所有產品的外觀設計具有相同的設計思路。
同一產品的多項相似設計作為一件申請提出的,該產品的其他設計應當與簡要說明中規定的基本設計相似,一件外觀設計專利申請中的相似設計不得超過10項。如果兩項以上的外觀設計作為一件申請提出,應當在每件外觀設計產品的每張圖片或者照片的名稱前標明每項外觀設計的順序號。
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專利申請文件時,申請人可以選擇三種方式:當面遞交、郵寄和電子申請。他們既可以郵寄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代辦處,也可以以電子文檔的形式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交專利申請,當然也可以直接提交到國家知識產權局接待大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