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看到有朋友留言提問說:為什么有了營業執照還要注冊商標呢?在這里明華專利想告訴大家,營業執照固然重要,但是鄭州商標注冊也同樣重要。營業執照和商標是兩種不同的權利,營業執照是有關機構發給我們的從事某項生產經營的許可憑證,而商標也就是我們通俗意義上所說的“牌子”,主要是讓消費者認可我們的產品,記住我們的名字。這兩者的性質可以說是完全不同,所以營業執照和商標注冊缺一不可。

商標具有著唯一性和獨占性,如果我們不注冊商標就沒有商標的專用權。雖然我們企業的商品經營的很好,但是其他的商標也可以隨便用,對于我們的商品質量以及信譽都會造成一定的影響。而當我們經過商標注冊之后其他人就不可以使用想的或者相似的商標來進行同類產品的宣傳。
并且不注冊商標容易侵犯愛人的權利,一方面未注冊的商標可能會與他人已經注冊成功的商標相同或者相似,從而發生侵權的行為。另一方面一旦自己的商標被他人惡意搶注,如果我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繼續使用該商標進行推廣,也會造成侵權的行為,甚至會造成“劣幣驅逐良幣”行為的發生。
不注冊商標,大量的低成本、低質量產品就會渾水摸魚,長此以往,購買到低質量產品的消費者就會對我們企業的生產經營造成誤解,使企業的品牌形象極度受損,降低了企業的信譽和聲譽。
未注冊的商標也不能享受商標的專用權,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只有經歷過商標注冊的商標,商標才能夠成為企業無形資產的一部分,并且會隨著產品與服務質量的上升不斷升值,為企業帶來更多的利益。
綜上所述,營業執照和商標所起的作用各不相同,但是各有用處。如果不注冊商標,自己使用多年的商標被他人注冊成功后,我們就變成了侵權人,對我們的企業帶來帶來巨大的損失。對于企業的發展商標具有著重大的意義,其重要性再怎么強調也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