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法>第十條:...轉讓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予以公告,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子登記之日起生效.這和買二手房的道理一樣,合同肯定得簽,但最重要的是過戶啊,過戶才完成所有權的轉移,否則不得對抗第三人(還是善意第三人來著這里有點記不清了).在專利局登記就相當于對這個專利權進行"過戶"了.你不在專利局登記,將來有別人C也想買這個專利,一查專利權人是A(原專利權人),他們再進行交易,并且做了登記,那么專利就是C的了,和你沒關系.即使A不賣,也可以以專利權人的身份進行許可.登記指的是著錄項目變更的手續,官費200.委托機構的話再加幾百元的費.